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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黑龙江新闻5月19日电(郭富山)“感谢北安市法院,感谢少年法庭全体法官,要不是你们秉公办案、高效审判,我儿子的保险金就不给赔了。”
近日,北安市法院少年法庭审结了一起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涉未成年人小宇(化名)诉请的医疗保险金近24万元,已全部赔付到位。小宇的父亲杨某激动地将写着“依法为民解难事、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送到办案法官手中。
2018年5月,小宇母亲作为投保人在某保险公司以小宇为被保险人投保了疾病医疗保险,且自2019年至2022年间连续投保。2021年4月,小宇被北京的医院诊断为恶性肿瘤等疾病。小宇母亲作为小宇的法定代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向该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未经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补偿金近24万元,但该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患有先天性疾病,不符合承保条件,拒绝理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双方系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真实,保险合同成立有效。根据合同约定内容,保险公司应当赔付小宇医疗费用补偿,且小宇在庭审中举示的诊断书已明确说明自己没有先天性疾病,被告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因此,对小宇提出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