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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滇中牟定林业生态保护构筑起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长制办公室在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举行了牟定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第一次联席会暨检察工作联络站揭牌仪式,标志着牟定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正式建立。
“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能有效将检察触角延伸到生态环境保护一线,更好地把握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最佳结合点,是检察机关履职融入‘林长制’,服务大局的集中体现,牟定县检察院将依托运行好‘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林业生态保护构筑起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牟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海星说。
牟定县检察院以“林长+检察长”协同机制为依托,以挂牌成立的“化佛山、白马山、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检察工作联络站”为据点,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林业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突出问题,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共同守护牟定的绿水青山。常态化开展联合巡山巡林、现场踏勘、调查核实、磋商、案件办理等方式,在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方面下足功夫,推动以原地补植复绿、异地修复等形式修复受损林地192亩,追偿生态赔偿金200余万元。开展“守古树、护名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通过案件办理力促行政机关合力守护绿色“活化石”,助推牟定生态立县,为建设“滇中牟定、产业强县、左脚舞城、工匠名乡”营造优质生态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云南网通讯员 郭正会 聂铭 刘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