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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的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局长李昶指出,在商标审查审理全领域深化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遏制不正当占用商标资源和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商标囤积,继续在商标转让审查环节大力打击恶意囤积商标转让牟利行为。
“知产流氓”恶意抢注商标近年来屡有发生,甚至成为某种“时髦”,这背后原因不少。如目前国内注册商标变得越来越容易,注册程序简化、优化,注册成本降低等等,这些原因都变相拉开了“知产流氓”蜂拥而上恶意抢注商标的闸门。而目前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对于恶意抢注界定仍未明晰,“知产流氓”的违法成本太低,就算认定为恶意抢注,也往往仅仅为驳回申请或是宣告无效。
另外,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本是督促电商平台履行监管责任的条款,却可能让电商平台不得不帮助“知产流氓”打击商家,这些情况的存在,让“知产流氓”找准了商家的软肋,不少商家为了生意能够正常经营下去,不得不给“知产流氓”赔偿了事。这无疑更助长了这些“知产流氓”的嚣张气焰。
恶意抢注商标却借此向合法商家索赔的“知产流氓”,这是李鬼叫板李逵,是在贼喊捉贼,是在浑水摸鱼、趁火打劫。而这样的行为却能屡屡得逞,李逵退让、忍受、赔偿,李鬼嚣张、获利、理直气壮,这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甚至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对商标恶意注册要用法治“铁拳”予以遏制,不能让“知产流氓”搅浑了知识产权的“一池好水”。
去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中明确了强化整治重点,打击典型行为,强化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恶意抢注商标也加大了严厉打击态势。此次商标局也明确将大力打击恶意囤积商标转让牟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电商平台到相关部门,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都要零容忍,要“火力全开”、协同作战,合力斩断这一黑色产业链,保护好合法经营,保护好知识产权,严厉打击“知产流氓”,净化网购经营环境。这不仅是在保护原创者、合法商家的正当权益,也是在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是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商标恶意注册等知产乱象该划上法治“休止符”了。相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随着日趋严格的监管,实施恶意抢注商标等恶行的“知产流氓”将再难有继续“耍流氓”的空间。